婚禮事宜

結婚指引——我可以在聖約翰座堂舉行婚禮嗎?

聖約翰座堂是香港聖公會教省的一部分,亦是聖公宗的一份子。我們的指引及規則的訂定是源自我們的主教。若準新人擬在聖約翰座堂舉行婚禮,二人之中其中一方必須為聖公會的領洗教友,我們期望,一對準新人中,最少一人是經常參與聖公會崇拜的教友。

如果你是聖約翰座堂或本堂其中一所附屬教堂的教友,或其他聖公會堂區的教友,請直接與你的牧師聯絡。居於海外的人士如擬在本堂舉行婚禮者需要提交他們的洗禮證明書及聖公會教友的證明副本(通常有他們的堂區牧師的函件證明已足夠)。

由於申請到本堂結婚的人太多,而且受到舉行婚禮所需的時間分配及準備工作量所限,準新人中最少一方必須是經常參與聖公會崇拜的教友,我們才能接受這對新人的申請。

公證結婚後的祝福禮

我們暫時未能為離婚者締婚。但若雙方其中一方為離婚人士,在這情況下,座堂可為這對已舉行公證結婚人士,舉行婚姻祝福禮儀。很多夫婦認為此禮儀相當有意義。有關祝福禮儀更詳盡的資料,請與座堂堂牧查詢。上文所述有關的結婚指引,同樣適合經公證儀式結婚後舉行的祝福禮儀。

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 2523 4157 與行政幹事或電郵予李子夏先生 (thomasli@stjohnscathedral.org.hk)。